高血压患者
1.高血压定义: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诊室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患者既往有高血压史,目前正在使用降压药物,血压虽然低于140/90mmHg仍应诊断为高血压。(引自《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修订版》)。
2.高血压患者经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血压低于140/90mmHg的,可以正常接种新冠疫苗。
3.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但当日血压值收缩压<160mmHg且舒张压<100mmHg的,可以接种。但接种后留观时,需注意加强观察。
4.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但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建议暂缓接种。
糖尿病患者
1.糖尿病定义:空腹血糖≥7.0mmol/L,或随机血糖≥11.1mmol/L并伴有典型糖尿病症状(烦渴多饮、多尿、多食,不明原因体重下降),或糖化血红蛋白≥6.5%。(引自《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
2.糖尿病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正常接种新冠疫苗。
3.目前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建议暂缓接种。
4.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
5.1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数据可参照2型糖尿病患者的相关标准。
甲状腺疾病患者
1.已经诊断并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可以进行接种。
2.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TSH>10μIU/mL,且T3、T4低于正常值时,均建议暂缓接种。
3.正在服用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左甲状腺素(优甲乐)或抗甲状腺药物甲巯咪唑(赛治、他巴唑)、丙硫氧嘧啶的,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
1.育龄期妇女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备孕。
3.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其他特殊情况的人群
1.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推荐在治疗结束后慎重使用;目前可以考虑暂缓接种。
2.严重过敏体质者(如青霉素过敏史、过敏性哮喘史等)接种应慎重。如接种,在留观时则特别需要加强观察。
3.自觉身体不适者、以及处在生理期的女性,建议暂缓接种,待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