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从三个层面展开,具体说来:国家层面上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上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上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层面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1)国家层面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2)社会层面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3)个人层面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通过对“三个倡导”内容剖析我们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述就是:国家要推行什么,社会要奉行什么,公民要遵循什么,换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述的就是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追求、个人价值准则。同时,这三个层面相互联系、相互依赖,体现国家、社会与个体的内在统一。没有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就不会有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更不会有公民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同样,人人都有爱国、敬业的核心价值观,构筑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友善关系,国家也才能够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定着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是国家制度、社会发展赖以立足和演进的价值导向,着眼于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先进的、根本的价值导向和理想信念,它通过塑造国家形象、彰显制度精神来获得人们的认同,并用以引导、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从而影响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引领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具体价值观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灵魂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倡导”充分体现了这一规定和要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位一体”的科学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