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学习内容,国际学生学号分为五类,分别是进入专业学习的本科生、进入专业学习的研究生、汉语进修生、汉语补习生(学历生汉语补习阶段)、其他进修生(包括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及访问学者等)。 第二条 根据教务处有关规定,进入专业学习的本科生学号构成为十位数:前2位为进入专业学习的入学年份后两位;第3-6位为专业代码;第7、8位为班级编号;最后2位为学生顺序号。如:学号1865060105表示该生为2018年进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的1班05号本科生。专业代码按教务处规定编制(见附件)。 第三条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进入专业学习研究生学号构成为十二位数:前2位为进入专业学习入学年份后两位;第3位为学历代码,博士为6,硕士为7;第4-9位为专业代码;最后3位为学生顺序号。如:学号187081403001表示该生为2018年进入市政工程专业学习的001号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按国家规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编制。 第四条 汉语进修生、汉语补习生和其他进修生的学号构成为十位数:前4位为入学年份;第5-6位为类别代码,汉语进修生为01,汉语补习生为02,其他进修生为03;第7位为入学学期,春季学期入学为1,秋季学期入学为2;最后3位为学生编号。如:学号2019011001表示该生为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的001号汉语进修生。 第五条 国际学生学号由国际教育学院招生管理岗工作人员在国际学生录取时根据学生分类按顺序编制,教学管理岗工作人员审核后确定,汉语进修生和汉语补习生信息报送国际汉语教学中心,本科生信息报送教务处,研究生信息报送研究生院,其他进修生报送相关部门和学院。 第六条 每年的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国际教育学院分别对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新入学的国际学生进行入学注册,对未报到或者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学号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相关部门和学院进行注销。 第七条 国际学生学号生成后,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如学生类别、在校状态或专业发生变化,按照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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