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际学生汉语课程教学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管理 1.国际学生汉语课程由国际教育学院规划,国际学生汉语教学中心具体运行。 2.每学期的国际学生汉语课程由教学工作办公室在前一学期末完成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 3.根据《国际学生汉语教学分班管理办法》,教学工作办公室对参加汉语课程学习的国际学生进行分班。开学两周内,学生可以申请调班一次。 4.新生的初级汉语课程在入学学期的第四周开课,其他课程均在每学期第一周开课。 5.国际学生汉语教学中心根据国际教育学院的教学安排,进行教学准备、课堂授课、教学监督和课程评估等具体教学工作的实施。 6.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国际学生汉语教学中心完成课程考核、成绩上报和教学资料归档。 二、教师规范 1.需在开学前一周准备好教学大纲、教学日志、教案、教材等教学资料,由国际教育学院对课前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在正式授课前需向学生说明课程要求、课程内容、学习方法和考核方式等。 3.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进度和内容授课。由于教师个人原因需要临时调课或他人代课时,要到教学工作办公室填写调课申请(因病或急事可事后补填),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学校或者学院由于假日或者重大活动需要课程调整时,按照调整后的授课安排上课。 4.严格课堂纪律,及时考勤并登记。对严重扰乱课堂秩序不听教导的学生,应及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5.对请假的学生,需验证请假条方可登记请假。 6.自觉接受教学督导和学院安排的听课及其它教学质量检查。 三、学生规范 1.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中国风俗习惯。 2.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3.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 4.上课穿着得体,不得有不文明的言语和行动。 5.尊重老师,禁止对老师有不雅言行,不得与老师有肢体接触。 6.实行扣分制,每学期给予基础分为10分,违纪后按项扣分。违纪扣分项目有: (1)旷课每学时扣0.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 (2)扰乱课堂秩序,每次扣1分; (3)对待老师不礼貌、欺骗老师,每次扣2分; (4)不服从老师上课安排,顶撞老师,每次扣5分; (5)未经老师允许,与老师有肢体接触,扣10分。 (6)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每次扣10分。 (7)未通过期末考核课程,每学分扣1分。 四、请假与违纪处理 1.请假3天及以内,由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或副院长审核批准。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3.每学期请假天数累计不得超过4周,请假超过4周者,应当休学或退学。 4.迟到或者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课。 5.缺课(含旷课和请假)次数超过课程学时的30%,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 6.每月旷课次数超过10次,给予警告处分,奖学金生停发下月奖学金。 7.每学期积分因违纪扣分为零或为负值时,取消下学期上课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