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参加国际学生汉语教学分班管理的对象为汉语进修生和汉语补习生。 第二条 分班在每学期国际学生汉语教学课程开课前一周进行。 第三条 在“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平台”中分班的依据为《国际学生汉语教学培养计划》和课程安排表。 第四条 除特殊说明外,由教学管理岗进行国际学生汉语教学分班管理。 第五条 分班步骤: (一)招生管理岗在开课前两周提供学生名单。 (二)开课前两周制定出课程安排表。 (三)在“系统设置”的“教学编码”中,编制教师编码、班级编码、 课程编码,建立“班级教师课关系”。 (四)在“在校管理”的“教务管理”中进行教学分班管理,在“分 班选课”中将学生编入各班级,并选择相应的课程。 (五)班级课人数统计和班级人数统计在“系统设置”—“教学编码” —“班级教师课关系”中查询;班级名单在“在校管理”—“教务管理” —“教学分班管理”中查询,查询方法为“更多查询”中设置需查询的教学班级。 第六条 国际汉语教学课程开课一个月内,经任课教师同意,允许学生插班。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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