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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7-11-14 09:00 点击: 作者:admin 来源:

 兰理工发2017234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理涉及我校国际学生的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群体事件事故等突发性事件,确保国际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国际学生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损失的事件,主要包括:

第一类:死亡。指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的各种死亡,包括自然灾害、突发疾病、交通事故、溺水、自杀、他杀等。

第二类:严重疾病。指国际学生患严重疾病,包括严重的非传染性和传染性疾病。

第三类:涉及国际学生的各种事件及纠纷,包括:

1.群体类事件:主要指非法集会、游行、罢课、群体性斗殴、涉密涉恐等危及社会、校园稳定的事件。

2.案件类事件:涉及国际学生的犯罪案件,影响较大或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投毒案件,涉毒案件,爆炸案件,涉及剧毒药品、放射性物品的案件,纵火案件等。

3.事故类事件:涉及到国际学生的空难、海损、交通事故、中毒事故和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等。

4.灾情类事件:影响到国际学生的地震、火灾等重大险情,流行的重大疫情和其他对教学、生活造成影响的灾害事件等。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如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邪教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学校保密信息等事件。

(二)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在读的各类国际学生。

二、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一)以人为本、紧急救治的原则;

(二)最大程度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原则;

(三)维护公共安全和学校稳定的原则;

(四)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

(五)反应及时、果断有效的原则;

(六)迅速上报、及时告知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一)国际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由学校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国际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处理。包括:

1.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相关人员开展相应的抢险排危和救治工作;

3.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有效阻止事态发展;

4.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

5.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经学校批准可实施必要的停课。

6.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向学校、兰州市公安局、甘肃省外事办、甘肃省教育厅、教育部报告并获得必要的指导,如果涉及到国际学生意外身亡事故的,还应向国际学生所在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报告,同时通知家属;

7.负责统一发布事件有关信息;

8.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9.紧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渠道畅通,积极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国际教育学院作为国际学生日常管理的主体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须组织学院有关人员全力投入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1.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2.采取相应的抢险排危和救治工作;

3.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阻止事态发展;

4.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

5.配合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置;

6.及时与国际学生、市公安局、省教育厅、省外事办取得联系;

7.根据领导小组安全,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8.稳定国际学生情绪,配合做好事件的后期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

(一)对国际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包括国际学生在内的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

(二)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和参与国际学生管理人员、校园门卫值班和安全保卫人员、公寓管理人员,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对在国际学生突发事件中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的,或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置的,学校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国际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开展人员救治,呼叫“120”将伤员就近送至指定的市区医院;

2.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并视情况逐级上报;

3.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开展情况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查工作。

二)国际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国际学生在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限内擅自离校超过24小时,发现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2.及时开展调查,对去向不明的国际学生立即组织查找;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及时上报兰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并根据有关指示开展工作。

4.妥善处理后续事情。

(三)国际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国际学生参与打架或发生群殴事件,立即报告保卫处;

2.保卫处、国际教育学院协调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事态严重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3.如有人员受伤,立即实施救治,呼叫“120”将伤员送至指定的市区医院;

4.视情况及时开展逐级汇报,并根据有关指示进行开展工作;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国际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7.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国际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发生涉及国际学生的重大失窃事件,立即向保卫处报告;

2)对公寓内发生的重大失窃案件,公寓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保卫处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4)视情况开展逐级汇报;

5)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现场勘查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五)国际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医疗、公安等部门,做好国际学生的救治和事故的处置工作;

2.事情开展逐级汇报,并根据有关指示开展工作。

(六)国际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公寓内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公寓管理人员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2.如有人员受伤,立即实施救治,通过呼叫“120”将伤员送至规定的市区医院;

3.立即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

4.立即组织采取措施开展灭火;

5.及时开展逐级汇报;

6.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七)国际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立即实施救治,通过呼叫“120”将伤员送至规定的市区医院,人数较多、情况严重的疾病,组织车辆送至市区规定的医院;

2.及时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由校医院指导采取隔离措施,对其他人员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4.配合上级医疗、防疫等部门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5.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严格控制来访人员,推迟或取消各种人员聚集的活动,经学校批准可实施必要的停课。

(八)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1.公寓管理人员尽可能第一时间打开公寓大门,任课教师立即停止授课,就地迅速避震;

2.组织国际学生疏散到学校地震紧急避险区域;

3.根据国际学生受伤情况,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如有较重伤势,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急救中心或送至就近医治机构;

4.及时开展逐级汇报;

5.及时联系清点国际学生,开展教育安抚工作;

6.为降低次生灾害的危害,请示学校采取必要的停课。

(九)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故的处理

1.国际学生宿舍后勤保障系统,如:水、电、暖、气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散人员;

2.后勤管理处人员根据事故情况紧急切断水、电、气源,控制事态,并指导相关人员开始处置工作。

3.视情况开展逐级汇报;

4.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后续工作。

(十)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1.发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2.宣传部和信息中心协调指导有关事件的处置,消除破坏信息,尽快恢复网站运行;

3.按规定逐级上报事件处置情况。

(十一)涉密、涉外事件

1.国际学生发生涉密、涉外事件,由国际教育学院上报领导小组,由学校保密办协助公安、安全部门负责处理;

2.国际教育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十二)校外突发事件

1.国际学生一旦在校外发生突发事件,由事件发生所在地的公安等部门负责处置;

2.学校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公安、医疗等部门开展工作;

3.视情况开展逐级汇报。

六、突发事件的日常预防

(一)加强安全教育与宣传

1.国际教育学院要定期组织国际学生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讲座,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2.定期组织国际学生开展案例教育,提高国际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大安全检查

1.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要加大国际学生公寓防火、防盗、疫情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消除隐患;

2.国际教育学院做好国际学生公寓的周检、月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加强日常管理

1.国际教育学院随时了解国际学生动态,保持与国际学生之间联系渠道的畅通;

2.国际教育学院进一步加强国际学生管理,教育国际学生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国际教育学院进一步规范国际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健全节假日、假期值班制度;

4.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国际学生公寓的管理,在24小时值班的基础上,加强对外来人员进入公寓的管理,加强公寓秩序的巡视、检查。

5.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大校园治安管理和校园门卫制度,有效打击各种滋扰校园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