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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际学生机动、非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

 

全体国际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学生机动、非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国际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带来的安全事故,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国际学生车辆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国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基本规则

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警察指挥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随身携带有关证件和个人身份证明(护照或学生证);

4.国际学生如遇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拨打电话报警并及时告知国际教育学院。

二、驾驶机动车应依法取得中国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许可

1.严禁国际学生无证、无照驾驶摩托车等机动机动车辆,无证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对目前国际学生无证、无照驾驶的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限期于415日前由学生本人自行处理;

3.对逾期未自行处理的,学院协同保卫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收缴并按有关法规处理。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校园,应自觉服从学校管理

1.严格按校园交通指示标志行驶;

2.主动避让行人,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

3.严禁在校园内有超速、逆行、鸣笛、并行、超载等行为;

4.国际学生驾驶机动车、电瓶车,需到国际教育学院登记;

5.机动车、非机动车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

6.国际学生应服从两校区保卫人员的统一管理。

四、规范校园车辆管理,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1.对不听劝阻、不服从有关管理的国际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凡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辆,超速、逆行、超载、酒驾等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国际教育学院

2018328